你好,我女儿上六年级在学校课间休息时,她坐坐位上看书,一个男同学玩手工刀在我女儿面前飞舞
学校及老师没有责任,应当由对方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致害学生家长或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只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责任。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