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耕地非法建筑厂房

耕地非法建筑厂房 2007年8月25日,原告与被告**村委会签定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每年的12月30日前由村委会支付于原告土地租金,并以本村东纺纱厂的标准执行。被告**村委会未按协议执行,2010年的土地租金至今未付,也未按村东纺纱厂的标准执行,被告租占原告的土地用于非法建筑厂房,现要求被告把承包地恢复原状,排除障碍。县法院不予以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nj5464(河北)
提问时间:2011-05-16 14: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