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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微山县欢城镇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当时电动车喝醉酒了

我的车在微山县欢城镇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当时电动车喝醉酒了 我的车在微山县欢城镇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当时电动车喝醉酒了,我正常行驶,他在机动车道内突然左转,我采取避让措施,刹车制动 ,还是拔他撞伤了。交警责任认定我主要责任,他是次要责任这样认定合理吗?我能提出重新认定吗?具体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5-08-29 06: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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