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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与他人合作生意,当时说好只是帮忙跑跑业务,不出钱,但是

我丈夫与他人合作生意,当时说好只是帮忙跑跑业务,不出钱,但是 我丈夫与他人合作生意,当时说好只是帮忙跑跑业务,不出钱,但是却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帮合伙人贷款担保并借了70万高利贷。他们第一笔生意就失败,所以以上借款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现在事情被我知道了,我想离婚,请问我需要承担他的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8-28 22: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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