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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警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警 我在哈尔滨租拉一个合橱的房子,租我房子的人是个二房东,就是他先租拉这个房子,然后再将一个房间组给我,签定合同的时候,写着说由甲方(二房东)交纳水电费,乙方(我)不承担,我每天下班回家8点多,然后就上会网,10点半就睡觉拉,但是就是这样,房东已经好几次敲我的门说让我早点睡觉,说影响他休息,还费电,我的房门是关的,他的门也是关的,我用电脑几乎不用声音,声音很小,根本不存在影响他休息的情况,合同说他包水电,我用电脑他又限制我用的时间,我认为他是怕费电所以这样,我是一个女孩,房东是个40多岁男人,总是敲我门,我一个女孩不方便,他还总这样,反而影响拉我的生活,限制拉我的自由,他是个男人,晚上总敲我门,叫我关灯,我认为他有骚扰我的想法,请问他再这样晚上敲我的门,影响我的生活,我是否可以不听他的,继续使用电脑,而且报警说他骚扰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angba……(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9-07-16 15: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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