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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有二十八平方集体土地,被党支部书记侵迠,事因南平公路硬化为由

本村有二十八平方集体土地,被党支部书记侵迠,事因南平公路硬化为由 本村有二十八平方集体土地,被党支部书记侵迠,事因南平公路硬化为由,自家牛栏,倍尝借口,实自家牛栏功能,地方完好无缺,没经村二委会义记录,私自盖章,做为村干部是否是犯罪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08-28 1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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