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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年7月30日因入室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抵押了2800元被公安机关抓捕

我2015年7月30日因入室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抵押了2800元被公安机关抓捕 我2015年7月30日因入室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抵押了2800元被公安机关抓捕,拘留了15天现已经取保候审,但是派出所非让我把抵押电脑的钱退给收电脑的人,还说给了,就能判的轻一点,不给就重一点。抵押电脑时收电脑的人并没有向我索要任何相关的手续或证件,请问这个抵押的钱,我到底要不要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8-2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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