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求学教育

《统计学》补考中替人参加考试,学校在将近8个月后才给予我开除学籍处分,请问我们该如何去保护我们的合法

《统计学》补考中替人参加考试,学校在将近8个月后才给予我开除学籍处分,请问我们该如何去保护我们的合法 你好,我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09级市场营销专业的一名学生,由于在2010年9月18日的《统计学》补考中替人参加考试,于2011年4月28日被校方给予了开除的处分。
    本人是于2010年9月18日替人考试被监考老师发现并阻止。但学校在2011年4月28日才给出处分决定,历时7个月零10天,并且处分决定是在2011年4月28日做出的,却于2011年5月12日才传达到本人手中,总历时将近8个月。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各院系部必须在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清违纪事实,提出意见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接到各院系报告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
    我是违反学校纪律,但校方没有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限定时间之内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处理,而是过了7个多月,如今学生我在学校花费了将近2个学期的时间和精力,并支付了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即将步入社会实习,学校才追究我的过错,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学生深感我们的合法利益严重受到侵犯,因此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如何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我们学生的利益?麻烦你们了,我在此深表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03746……(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1-05-14 13: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