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们跟同村一位老板到兰州打工,事发当日本应上班,但由于工地安全大检查而停工一日

我们跟同村一位老板到兰州打工,事发当日本应上班,但由于工地安全大检查而停工一日 我们跟同村一位老板到兰州打工,事发当日本应上班,但由于工地安全大检查而停工一日,在停工这天当中,两人在玩耍打闹中不慎将其中一人右手中指肌腱砸断;请问老板有无责任?应负多少责任?两位当事人应各负多少责任?修养中的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5-08-26 18: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