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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寻求帮助

房产纠纷,寻求帮助 我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我大哥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外地工作,我们兄弟俩于1998年底共同出资在老家的宅基地上修建了一幢三楼一底的砖房,并签订了一份分房协议,但一直为办理房产证。2004年,政府将我家的老房拆迁,补偿了2万元,剩余的面积也为我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同年,城建部门为我办理了该房的产权证,并以我哥的名义办理了房屋共有人证。我大哥于2002年去世,现在我大嫂要求:1、要我将属于他们名下的房产单独为她办理产权证;2、她说由于宅基地是老人留下的,所以土地使用证上面也应该加上我大哥的名字。要是我不同意她的要求,她就要联合我的其他几个妹妹来和我打官司,来争取她们的继承权。(我父母已经去世50多年了,我大哥全家都是外地的城镇居民,其他的几个妹妹都已经出嫁到外地,并且户口也早就转出去了,现在老家就只有我和一个当教师退休的姐姐)。请问,她向我提出的要求合理吗?以她现在的身份相关部门可以为她办理手续吗?要是打官司,她会赢吗?迫切需要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咖啡奶茶(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1-05-1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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