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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同事之间打架

同事之间打架 同事两人在公司打架了,受害者由于之前头部做过手术,打架时又打到了他的头部,诱发癫痫病,肝部不适,经警方调解,双方已经签字,赔偿受害者3000元。我想知道,如果以后受害者再有身体上的疾病,或者癫痫继续会发生,所产生的医药费,我还有义务去赔偿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受害者有医疗保险,能不能通过保险这方面减轻我的负担呢?希望资深专家能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me……(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1-05-13 11:0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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