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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如何维权?

请问我如何维权? 《购房合同》上约定2011年5月1日前交房,我于5月1日和5月7日两次去小区收房,但万顺名苑拿不出《房屋验收合格证明》,试问地产公司为何要交房?当然合同上约定了违约责任“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VA5714(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5-13 10:1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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