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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请帮帮忙,我这样操作可以吗?

请帮帮忙,我这样操作可以吗? 08年10月因为营业执照延误,公司的同事社保都晚缴了一个月,但是就这个月里一同事出现工伤情况(无法走工伤保险理赔),动完手术后医院建议休息一个月,现在8个月过去了,还不能上班,伤残鉴定也没做,说是不能做。

肇事全责,但是未提供医疗费,公司垫付8万,与此员工有借款协议,8个月来一直支付全薪

我的应对方案:
继续让马林停工留薪,满至12个月,再要求其上班;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我们可以要求马林停工留薪满12个月后正常上班。满至12个月时,无论从公司职责上讲还是道义上讲,都说得过去

请问,这样操作可以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ixiuf……(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07-15 10: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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