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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人生损害及医疗纠纷

人生损害及医疗纠纷 5月4日16点多时,同租一层的肖女士将我母亲头打破,血流得到处都是,事发后清理了现场就跑了。我得知事发赶回家中,将我母亲送往医院救治。5月9日法医鉴定为头皮创/右眼挫伤/下肢挫伤。鉴定结论为轻微伤(重型)如其右眼有视力下降可做补充鉴定。5月12日到派出所协调,对方只陪医药费360,误工费及营养费300左右,我们怕后期会病情恶化未同意调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nqq……(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5-1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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