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在马来西亚工作。我们在处境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在马来西亚工作。我们在处境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在马来西亚工作。我们在处境之前签订了工作期为6——24个月的劳务合同。但是现在才两个月,公司以现场没有活为借口要求我们回家休假。每月发放2000人民币。如果我们不接受休假,有没有什么依据。如果回国休假应得的补偿是多少?我们的工资是每月11000元人民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08-22 14:3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