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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请求工伤补助

请求工伤补助 本人王次国,男,现年54岁,自86年进入一家国营造纸厂做长期合同工《搬运工》及至2004年厂里改制。以厂为家18年,工作不分昼夜,勤勤恳恳,全厂有目共睹。于95年元月份的一天上夜班时,不幸被石滚碾压在左脚上,造成粉碎性骨折。经多医治,但现在行走还是非常困难,腿内仍留有钢板,因无钱而尚未取出。经劳动部门伤残定为公伤致残,定为五级伤残。在精神上给本人和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生活上造成极大的困难。现只有靠爱人在城内打零工来维持生活。今特具此报告,请求解决:1、享受五级伤残月供生活补贴。2、补偿五级伤残后期康复的医药费。敬请领导解决为盼!该厂一直对此采取回避,请问我该通过何种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Ow5017(北京)
提问时间:2011-05-1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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