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某人的犯罪事实,以此要挟跟某人借了200W人民币。有借据的,并注明了还款日期。请问这种行为是否
借款用途,是否有能力偿还等因素决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虽有借据,但该证据不合法,无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行为违法。
如果确实也借了款,并打了借条,那犯罪的某人仍然可以在债务到期后向其主张相应的债权。对方因为也打了借条,所以也算不上敲诈勒索。
你的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严重的讲你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要挟他打的借条,你将涉嫌敲诈勒索,反之,虽然你们之间的借款事实上是假的,但表面上看是真实的,依法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