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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 本人于09年12月25日,在南通中远钢结构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具体如下我在没有起重证得情况下,指挥行车,致使左手小拇指2分之1处断裂。经过医院处理,把小拇指2分之1处切除。请问这是几级伤残?公司是否有责任?应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fD8031(河北)
提问时间:2011-05-1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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