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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双方已离婚后,现想复婚,女方要作婚前财产公证,并约定财产由女方的亲生儿女继续,而男方不能有财产继承权

双方已离婚后,现想复婚,女方要作婚前财产公证,并约定财产由女方的亲生儿女继续,而男方不能有财产继承权 1)我同前夫已结婚十五年,育有一儿一女。由于男方有第三者介入在半年前已经离婚。离婚时,还在贷款的房产一套,以及工厂一间归我所有,现金归男方。我在离婚后自己购置车房一间。现在问题是,男方已经同第三者分手,但第三者怀有身孕并声明不用男方负责。现在男方要求与我复婚,我想复婚前将现在我本人的资产做婚前财产公证,并立下遗嘱,只有亲生儿女才有权利继承我的财产,不想前夫以后继承我的财产?这样做可以受法律保护吗?
2)如果我本人出意外且亲生儿女不满18岁,我的财产由谁来监管?是否可以委托一个监护人吗?不包括前夫。复婚后,双方收入AA制,债务各自承担,儿女共同抚养!如果第三者及与前夫所生的儿女以后回来争财产,我应该怎样先做好保护我及我儿女的利益,是否可以告他们重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01105……(广东)
提问时间:2011-05-1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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