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连带担保责任过期的答辩状如何写?
连带担保责任过期的答辩状如何写? 2013年1月30日老板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让我给他作担保,我作为公司员工本不想签字的,可是老板说:50万又不多我几天就还上了。我想也是公司那么大50万也是小钱,也不想薄了老板的面子,就稀里糊涂的在借条上签了担保人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也没有约定担保形式和担保期限,之后就没有任何音讯了,我以为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这笔钱早就还清了呢,直到2014年11月份左右,老板手机换号了债权人联系不到他了才给我打电话,让我联系老板过说那笔钱还没有还清他,还欠他40万的本金,也没有问我要钱只是让我帮他联系老板,但老板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濒临倒闭,也无力偿还他,于是债权人就于2015年6月15日将老板和我一同起诉了,让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且他也已经老板总价值65万元的两套房产,的请问我的连带担保责任,是否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6条之规定予以免除呢?马上就面临开庭了我该如何写答辩状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l……(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5-08-20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