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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某校应聘时该校以收取培训费为由收取押金2000元并承诺在一年工作期满退还

您好,我在某校应聘时该校以收取培训费为由收取押金2000元并承诺在一年工作期满退还 您好,我在某校应聘时该校以收取培训费为由收取押金2000元并承诺在一年工作期满退还。但是现在因为考上了公立学校并且在前学校满一年工作时间的情况下。他总是推脱不愿意支付。这种情况属于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5-08-18 23: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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