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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小型轿车途经丁字路口,与摩托车相撞,(车辆由南向北行驶,摩托车由东向北行驶)

驾驶小型轿车途经丁字路口,与摩托车相撞,(车辆由南向北行驶,摩托车由东向北行驶) 驾驶小型轿车途经丁字路口,与摩托车相撞,(车辆由南向北行驶,摩托车由东向北行驶),在丁字路口相撞,车辆副驾驶保险杠部门撞击摩托车,摩托车无牌照、驾驶人无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人脸部擦伤,腿部关节处擦伤,其他部位无明显伤痕,请问这起事故双方责任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5-08-18 19: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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