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半年怀孕六个多月了,女方提出离婚并自主引产,男方要求赔偿彩礼和婚后日常开支费用
男方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离婚是你的权利和自由
您好,女方未触犯法律,男方要求有不合理之处。可以聘请律师诉讼解决。
1、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2、女方并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