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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我爷爷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大伯,姑妈,奶奶过世三十多年,爷爷和父亲有一处房产,产权证是父亲和爷爷的名

我爷爷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大伯,姑妈,奶奶过世三十多年,爷爷和父亲有一处房产,产权证是父亲和爷爷的名 我爷爷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大伯,姑妈,奶奶过世三十多年,爷爷和父亲有一处房产,产权证是父亲和爷爷的名字,现在拆迁,分得两套房子,现在爷爷过世,我大伯说只要一万元,就放弃继承权,姑妈不要钱,愿意放弃。由于拆迁房子没有拿到,无法办理公证,现在打算与大伯签订协议。请问。我找人代书,协议中写我大伯放弃我爷爷的遗产,,让他签字,这样有法律效力吗,我大伯和我姑妈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是分开写,还是同时写在一起。分开写是否就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39530454(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8-18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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