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在酒店消费期间自行车被盗。自行车价值1700元。
在酒店消费期间自行车被盗。自行车价值1700元。 我在一家酒店消费期间自行车停在该酒店大门口的台阶上丢了。酒店的监控非常模糊。已经报警。车是8月13日丢的。这几天找酒店协商赔偿问题酒店一直以老板不在为借口拒绝赔偿,8月16日再次找到酒店方,酒店方居然称我未在该酒店消费过。车也不是在酒店丢的。因为当时没有要发票,酒店的监控非常模糊。我找到当时报案的民警。该民警却称自己只负责办案。不负责证明在该酒店消费,也不负责证明车辆是不是在酒店门口丢的。我手里有当时该民警开的立案回执单。如果我想继续要求酒店赔偿的话有什么好的办法吗???只能打官司了吗??如果打官司那经济损失算谁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41395……(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8-17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