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我做一个网站,专门为他人委托代办公证

请问我做一个网站,专门为他人委托代办公证 我在网上看到的是 这样的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一)遗嘱公证;(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三)赠与公证; (四) 认领亲子公证;(五)收养公证;(六)解除收养公证; (七) 委托公证;(八)声明书公证;(九)生存公证;(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办公证,可由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提出,也可由上述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受托者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看了下  部分可以委托代办,部分不可以。我想问下 是不是这样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做一个网站推广,为他人代办公证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公证咨询(湖北-潜江)
提问时间:2011-05-09 20: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