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医疗费用垫付问题
医疗费用垫付问题 我一个朋友在2011年1月份借别人的车,当晚发生车险,将一骑自行车的60岁老妇人撞伤,报警后交
警责任书上表示机动车驾驶员全责,自行车无责,当晚我朋友将老妇人送至医院CT检查没有病伤,
隔日后老妇人手臂说疼痛难忍,去医院进一步核磁共振检查得出肌腱断裂,医生要求住院手术治疗
,治疗费用差不多需要2万,老妇人打电话给我朋友声称没钱就医,要求我朋友送钱过去,我朋友怕
耽误治疗最佳时期,借钱凑了1万垫付,手术1周后老妇人出院后,于3月份去复诊并称无钱就医,要
求我朋友给3000元,我朋友又给了3000元(我朋友从医生那里得知,手术后需要修养和慢慢锻炼即
可恢复),事情拖到这个月5月份,老妇人又打电话要求给钱复诊,声称手臂仍疼痛。由于我朋友也
是打工的,经济来源有限,前面的钱全是借来救急的,但求老妇人伤好后去交警队调节处理,再去
保险公司理陪到钱后还人家,但是伤者老妇人一而再的要求垫付就医费,使我朋友的忍耐性到了极
点,我朋友只想一次性了断此事。
在此,我想咨询一下贵网的律师:
第一:我朋友在无能力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今后医疗费垫付?还是必须无条件
的、无止境的垫付?
第二:去交警队调节是否有时间限制?(到现在都有5个月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nxie……(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09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