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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我们2006年认识,并登记结婚,07年生育一女,现在因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什么都不给我,还要把女儿给我抚养,我不服。现在我们的主要财产是一套房子。房子是这样的。婚前有一套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是我公公他们出资买的,我老公没有出钱,婚后这套房子卖掉,所得的钱刚好买了现在的这套房子,我想问,这样的话,现在这套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我们离婚时可不可以要求分割。(注:原来房子的名字是我老公的,现在这套房子的名字是我和我老公两个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无助的眼神(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5-0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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