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口头误导,不声明合同陷阱,并且合同不公平算不算合同欺诈
口头误导,不声明合同陷阱,并且合同不公平算不算合同欺诈 我有一个合同纠纷,大致情况如下:我妈与北京XX投资公司在不了解所有问题甚至没有看完合同书的情况下签了一份合同,用8800元购买一批廉价鞋套机。我妈提前口头声明了要以8800以进货价购买廉价鞋套机,在签完合同后他们才说配货种类要由他们来决定;后来一个月以后经我妈多次催促他们才发货,把大约十几个中等的鞋套机发给我们;在我妈多次催要剩余货物的时候,与我妈联系的负责人才说第一次购买的鞋套机必须以市场价给我们,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前后的时间里,公司人员从没有提起并提前说明这个事情,实际上现在有的这些中等的鞋套机就是那价值8800元的货物。
该合同书是该公司统一拟定的,在后来她才发现合同上诸多不平等款项。其中上面没有写明价格,价格清单是后来他们提供的,上面有进货价和市场价;写了在签订合同以后3天内将由单位统一发货,但没有写明延迟发货会有什么赔偿措施。
除了合同我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该公司合同欺诈。我想就此事与该公司法律协商或打官司,要求该公司退还购货款项的话,胜率有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gdly1(山西-晋城)
提问时间:2011-05-08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