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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已经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是否要分资金的性质吗?

法律对已经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是否要分资金的性质吗? 被强制执行人王五,在银行有三万元存款已被法院冻结并化为法院账户。这时被执行人的前妻刘某(与2000年2月离婚)刘某提出异议,说王某的三万元存款是我们(离婚前)承包土地,该土地现被政府征用,所征用给的土地补偿款,应由我一份。请问一,他们离婚时候对承包土地没有约定,十年多来一直由王某所使用。该补偿款是否应给前妻刘某一份。问题二,法律对已经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是否要分资金的性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qX7856(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1-05-08 00: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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