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要求及内容:我骑自行车碰伤人,碰倒了,但是我及时的拨打了110和120并联系了她的家属

交通事故赔偿要求及内容:我骑自行车碰伤人,碰倒了,但是我及时的拨打了110和120并联系了她的家属 交通事故赔偿要求及内容:我骑自行车碰伤人,碰倒了,但是我及时的拨打了110和120并联系了她的家属,送到了医院。她们家赖在医院不走,在她住院期间我们家一直都去看望她,并给她买早餐,买零食。但她就是赖在医院不走,住了一个多月!今天我们说好了谈判一下。我们本地的警察局下来的事故责任书说明了我占70%她占30%。我17周岁。她42岁。谈判时她让我们赔偿50000元,除去她们家的30%我们要赔35000!只是一个自行车啊。医院大夫也多次劝她出院,都没有什么药可以给她打了。在她的住院期间她们私自去吉林,长春的医院复查。她把在那的复查费和在那的伙食费用也都算在了里面,这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啊。毕竟不是我们让她们去的啊,而且医院也没开转诊手续。她们这不就是讹钱么!还有她丈夫的护工费也算在了里面!说什么她丈夫照顾她,也要护工费。这算什么啊!还列了个表,密密麻麻的,什么都有,所以我想问问在本案中我们都必须应该支付什么费用啊?有没有繁衍出来的其他费用,要不她们家怎么会列出那么多的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08-14 21: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