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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于去年买一套商品房,首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则由我母亲代我签字了一份“房

我于去年买一套商品房,首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则由我母亲代我签字了一份“房 我于去年买一套商品房,首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则由我母亲代我签字了一份“房屋交接书”(我工作较忙,而且并没有写委托代理书); 现和开发商有了房屋纠纷,在法庭上,开发商说“房屋交接书”上不是我本人的签名,拒不承认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 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我应该引用哪条法律条文来反驳开发商这种无耻的说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上海)
提问时间:2015-08-14 13: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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