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查所要购买的某套房屋是否已被抵押?能否要求先办房产证后付款?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抵押“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买房人可以根据此条法律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产的抵押情况,也可通过查阅《北京房地产》杂志了解到一些情况,但不一定全面。作为买房人当然可以要求先办房产证后付款,但买房人的要求不等于房地产商一定会接受,这种条件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实际上,按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商如果将期房的土地抵押,抵押后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物。而且房地产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均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对于期房,房地产商将在建土地进行抵押的,登记机关会在房地产商的《土地使用证》上进行标识;对于现房,房地产商将建成房屋进行抵押的,登记机关会在房地产商的《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不做抵押登记的,按我国《担保法》规定,该抵押“不得对抗第三者”。因此,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坚持要求房地产商出具有关证书的正本,基本上能了解自己希望购买房屋的抵押情况。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询以便更好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