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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爷爷要去作公证,大致内容是今后他住在女儿家里,以后的工资卡交给女儿保管

我爷爷要去作公证,大致内容是今后他住在女儿家里,以后的工资卡交给女儿保管 我爷爷要去作公证,大致内容是今后他住在女儿家里,以后的工资卡交给女儿保管,但是儿子不能询问工资卡内的钱的用途流向等,如果他需要看病包括身后事则需要三个子女共同分担,如果不肯承担就从一套房产(产证为三个子女名字)中抵扣每个人的三分之一份额,请问这样的公证是否可以办理,需要三个子女签字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hnny……(上海)
提问时间:2015-08-12 22:1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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