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高速公路建设使用农村通村水泥公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如何补偿?
高速公路建设使用农村通村水泥公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如何补偿? 我们这里高速公路建设使用农村通村水泥公路作为施工便道的有几条,但就使用后应如何进行补偿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应如何补偿?谢谢,有明显破埙的还好说,可对没有明显破埙的,又该如何补偿呢?因为高速公路建设的运输车辆都是几十吨重,远远超过了原来通村路设计承重标准,被高速公路用了两年后都认为受了内伤,会缩短使用年限。通村路都是百姓集资兴建,如得不到合理补偿,百姓意见极大,甚至酿成事件。请问有参照标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草(湖南)
提问时间:2011-05-06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