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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交通肇事的咨询

交通肇事的咨询 09年6月29日早6点左右,我姥爷(76岁)在早市回来途中被一小型平头货车撞倒,当时司机未逃逸,120送医院抢救至7月2日无效去世。事发地为新修路,无红绿灯,无中线,无斑马线,且雨天,交通队责任认定为主次责任,司机主责超速,行人未确保安全过马路付次要责任。现在肇事人已被拘。
请问1、肇事人会被拘多长时间。
    2、出事后肇事人只垫付了3000远的费用,之后只来过医院一次(没拿费用),而且中间我们也打电话催缴费用,但到人去世一直未来。到现在也没跟我们联系。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想从严处理这件事应该怎么做。
姥爷去世前与78岁的姥姥同住,伺候姥姥的衣食住行,现在姥姥只能靠我们来照顾。

回复为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长春人(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9-07-09 18: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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