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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纠纷

欠条纠纷 本人于2009年5月份替开发商承建1万5千多平米房屋,开发商至今欠我们6百多万没有付给我们,房子也没卖掉。他们也不给我们钱。但是我们欠人家的材料款;注很重要[我们4个合伙人给材料商打的欠条都签字了,但他主要起诉我一个人,原因是他们没有偿还能力,我有门面房,他准备要求法院执行我家庭财产,欠条注明是工地用的材料款]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法院会采纳他的建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qF9809(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05-0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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