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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问题

退休待遇问题 我爱人今年50岁,系信用社临时工(我们信用社称为留用工),于今年2月份退休,工作时间20年,社保局要到55岁才能拿退休工资,而我们信用社在退休至55岁这5年时间没有任何补偿,并且也不再交养老保险,我们信用社发了一个文件,要退休的人员去搞存款计付手续费作为工资补偿,请问我是否能要求信用社发给生活费和续交养老保险金到55岁拿退休工资。用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是否能帮我出面协调此问题,费用我承担。请给我回复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岳唐春林(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1-05-06 10: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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