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取得赔赏?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国家赔偿。
有证据,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国家赔偿,首先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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