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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该怎样取得赔赏?

我该怎样取得赔赏? 我叫陈某某,男,汉族,现年48岁。家住陕西省紫阳县。现租住在西安市新城区朝阳门,从事骑三轮车营运为生。2011年2月10日14时15分左右,我骑三轮车经过东郊轻工市场东南角,即勤工路南口。被一个名叫石建亭的交通协警拦住,当即重重地打了我几耳光,又把我按倒在地,用拳头猛打我的头左部,用脚猛踢我的胸部。接着又把我抓进在旁边的长乐中路派出所治安值勤室,另外两个穿制服的男人和石建亭象练拳击一样,用拳头和脚对我猛打猛踢。我的头左部和胸部被打得疼痛难忍,才勉强逃出值勤室。当天我去长乐中%E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753……(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5-06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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