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公基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属于共同财产。
应当认定为共有财产,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