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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这场官司能否胜诉?

这场官司能否胜诉? 2007年元月17日、我司(国有企)与宝鸡(私营)有限公司签仃“场地租赁协议”一份,约定:我司出租沿街划拨土地使用权2440平方米(现变更为2040平方米)给宝鸡使用;租期20年;租金3.5万 ,一年一交;宝鸡公司在租地上所建房屋租期届满后产权归宝鸡公司,其所占土地可继续租赁。协议签仃后、宝鸡公司在所租土地上借我司名义立项、筹建二层钢屋架结构超市房屋  2753平米,现公司职工强烈认为“场地租赁协议”因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行为触犯了《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应属无效,要求解除违法租地协议,收回出租场地,据此、我司已诉请法院,请求确认“场地租凭协议”无效,收复出租土地,并已开庭等判决。对方有钱有势有能力,扬言我司必然败诉,我司只有法律《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此租地牵涉到我司56名职工生存和企业发展问题,请问专家我司诉请能否法院支持?这场官司能否胜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q何处求……(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1-05-0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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