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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临时工的待遇

临时工的待遇 我爸爸1974年就在江西省余江县一个养路段工作了,一直工作到1998年,有24年工龄,现年53岁。92年单位改制以前,工资待遇、劳保福利跟正式工一模一样,92年之后待遇等等就跟正式工完全不一样,不加工资,是临时工的待遇。坚持到98年后,单位以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名义外加1年工龄补助一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实质上也没有补到那么多钱)将他清退回家,没有退休工资和其它任何福利待遇。我父亲到现在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也没有让他缴纳。跟他们一批的共5个人,其中一个坚持在上班,现在有1500多元钱一个月,退休后有工资。我想咨询: 1、他现在是否可以补缴以前的社保? 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缴?是92年吗?2、可以要求单位给予最低社会保障吗? 3、可以要求他的单位给他补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baby……(江西-鹰潭)
提问时间:2009-07-0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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