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合并置换一套公租房,承租人只写了姑妈一人名字,现在姑妈和其子伪造我签名购买该房,我应该怎样维权?
1、作为同住成年人,你同样享有购房的权利,应为产权人之一。
2、你可以要求增加你的名字,若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确认当初购房买卖合同无效。
3、合同无效诉讼,一般就无法就无效问题进行调解。
4、如果对方愿意赔偿,则可以按照房屋市价结合你的份额予以处理
5、如果得到赔偿金,则拆迁待遇很难再享有,除非你们之间协议另有约定。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起诉,确认公房产权买卖无效!在起诉后上述问题再协商,对你会有利的!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各类公房产权纠纷,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建议你向法院起诉维权,在诉讼过程中和对方协商更有利
1、未征得你同意购买成产权,你有权起诉撤销买卖行为,恢复承租状态;
2、同上;
3、调解方案就由你们自定了,怎么调都可以;
4、多少钱,可以根据房屋价值商定;
5、可以;
6、我处理过这样的案件,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1、可起诉要求确认购买产权违法无效。
2、需要产权人同意,才可加名。
3、可委托律师帮你调解。
4、需要依据房屋面积和位置来确定。
5、不能再享受拆迁待遇。
6、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