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了14年的工厂,今年6月份大部分员工从深圳搬到东莞,而我和几个员工还在深圳工厂上班
降低工资的,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的这种做法属于无故克扣工资,如果这种结果实际发生后,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视为工作一年,不到半年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可点击本律师主页,看一下本律师在成功案例中分享的“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获胜案”。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