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如原告第一次起诉,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且被告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或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答:不能够缺席判决。
能,按缺席离
离婚案件,除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情形外,双方必须到庭,不可缺席判决。
要看具体情况的,像你说到有证据,是什么样的证据?这证据的效力是否如你所想的那样强的证明力?
法院不可缺席判决。
只要送达到被告,开庭时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拒不签收或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可以离婚的,只是程序繁琐了点。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