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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我外祖父和外祖母在广州市区有旧式二层小洋房一套,房产证上只写着外祖父的名字。外祖父香港籍,外祖母加拿大籍+香港籍。他们有两女一子,我母亲中国籍,舅父澳大利亚籍,阿姨加拿大籍。

外祖父和外祖母1993年曾移居加拿大,1999年,外祖父在加去世。2003年,阿姨也在加去世,当年外祖母回广州居住,直到2011年去世。迄今为止,广州的房产没有办任何继承手续,房产证上仍然只写着外祖父的名字。

我阿姨没有子女,但已婚,姨丈仍然在加拿大,没有再婚。
我母亲有两个儿子,舅父也有两个儿子。

由于一些原因,我外祖父和外祖母生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现请问:广州这个房产按中国法律如何分割和处理?我母亲,舅父各得多少?我姨丈是否有份,有多少?

注:这个问题以前曾问过其他人,答案各不相同,让我很困惑。我希望得到权威和准确的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祝景文(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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