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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房子协商给女方了,想分户,户籍民警不给受理

离婚后房子协商给女方了,想分户,户籍民警不给受理 夫妻共同有一套房产,协议离婚后房产给了女方,现在户口一直在一起没有分开,现在面临再婚,可是因为户口在一起,我女朋友没有办法落户,到当地户籍科办理户口分户手续,户籍科民警说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我的情况没办法分户,因为房产划给了女方,我没有房产可以落户,不予受理分户申请。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没有经济实力买房,我给户籍科民警说:我是从小跟着奶奶长大的,可不可以落户到奶奶的户籍上,民警告知不可以,就是你亲爹亲妈也不行,何况是奶奶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难道就这样没有办法了吗,有了孩子也报不上户口啊 ,,,,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5106……(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5-04 16: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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