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售房纠纷
售房纠纷 请问:双方已签定售房协议,但后来在协议执行期间,因限购令导致协议无法继续,我作为出售方,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定金。当时签定协议内容如下:
卖出方:XX 身份证号:XXX
买进方:XX 身份证号:X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XXX的XX幢XX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产证号:XXXX,土地证号XXXX,土地面积XX平方米,一并出售给乙方,合计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
二、乙方于3月15支出伍仟元整定金给予甲方,乙方于15日之内支付甲方购房款拾万元整,余款贰拾贰万伍仟元整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付清,如不是甲乙双方个人原因,不承担定金违约责任。
三、甲方交房方式:乙方付清理房款,办理完过户手续,于6月底交房。
四、违约责任:此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如果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甲方违约,要退还双倍的购房定金。
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2011年3月15号 日期:2011年3月15号
对方于3月15号付定金5000元给我,我的房子是贷款买的,16号我去银行预约还款,银行定于4月9号还全部贷款。乙方一直未付第二次款,只说担心限购令出台无法购房,然后到四月初打电话给我说取消协议,因为合肥限购令导致他们无法购房,他们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因为已和他们签订协议,导致我一直未把房子卖出,直到4月19日至我家要回定金,我退还了4000元给他们。然后他们电话恐吓我,说要砸房砸东西,我未理。今天早上法院打电话说他们已经起诉我,要我还他们另外一千元定金,我是否该归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amy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5-03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