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丢手机饭店有责任吗
如果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你没有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如果你的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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