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办理房产过户
办理房产过户 我在外地有套房产已卖给乙方,近期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合同上约定“除办理土地证时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外,后期所涉及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目前我的工作地点距所卖房产所在地较远,夫妻双方因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的往返路费等费用也不算少,我想咨询一下,按照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甲方往返路费,食宿费等是否可以认定为与房屋有关的费用?我有无权利要求对方支付这笔费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etong(湖南)
提问时间:2011-05-03 16:46